女子不满婚后与公婆同住一房 婚礼当天立刻悔婚

由于老家习俗中,对办酒仪式看得比较重。于是在还没领证的情况下,男方开始筹备酒席。2014年5月底,双方在滨江一家大型酒店办了酒,4000元左右一桌的酒席订了16桌,现场很热闹。


小夏家在钱江新城附近有套房子,130多平方米,有4居室,和父母共住。婚礼结束后,小顾才知道婚后要和公婆住在一起。丈母娘一听不干了,当场把女儿领走,这婚不结了。


为了这事,双方连派出所都进了好几次,还没有解决。今年初,小夏将小顾告上法庭,以财产受侵害为由,要求小顾赔偿损失4万元。


小夏认为,他们家为了准备结婚以及结婚旅行,支出少说有40万,说不结就不结是不是早有预谋来骗钱。但小顾又说,先不领证双方早有共识,因为小顾想在西湖区买个学区房,暂不领证可享受买房的优惠政策。


庭前,调解员小钱耐心劝导,最终双方达成和解,立下协议:小夏将小顾的陪嫁金器一盒、名贵戒指一只返还,小顾则将某品牌的钻石戒指一枚返还给小夏并赔偿3万元。